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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21 |所得稅|

按稅法規定,各機關(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繳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並應於 2/10 日前將扣繳憑單 或免扣繳憑單及相關憑單 填發納稅義務人, 由納稅義務人 5 月按扣繳憑單所得繳納綜合所得稅。 實務上機關在前一年度經費結算關帳後(1月多) ,會將前一年度的 個人所得明細清單email給大家核對確認,確認完畢後再進行全機關的所得申報;收到個人所得明細清單時,其中課稅所得包含薪資、國旅卡、獎金、休假補助、生日禮金、健康檢查等,注意 主管加給、加班費、未休假加班費、退撫自提(110年度起) ,是 免納所得稅 的!所以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欄位,是扣除以上免納所得稅項目後的金額! 在5月個人綜合所得稅繳納前,如果在扣除額的部分選擇的是列舉扣除額,則可以請機關開立證明文件,包括 公保、健保、健保補充保費 ,是可以申報為 列舉扣除額的項目 。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20 |補充保費|

按照 「全民健康保險法」 及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保險對象如有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由扣費單位按 費率2.1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 : 一、 獎金 :所屬投保單位給付 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 。 二、兼職薪資所得: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 三、執行業務所得:單次給付達20,000元 四、股利所得:單次給付達20,000元 五、利息所得:單次給付達20,000元 六、租金收入:單次給付達20,000元 其中與公務員有關的補充保費為獎金項目, 獎金包括年終、考績獎金 ( 未休假加班費 免納所得稅,故 不列入獎金計算 ),由於年終獎金1.5個月、考績獎金至多2個月(年功俸到頂者),通常不會超過健保投保金額的4倍,但還是須視實際計算結果,另外若機關性質特殊領有其他獎金項目,則很可能會發生 全年獎金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的情形,這時機關便會將超過的金額*2.11%,自薪資中代扣繳納補充保費。 健保署很貼心的在網站提供 「補充保險費試算」 ,其公式如下: 一、 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 = (全年累計獎金-(投保金額)×4倍) 二、 本次獎金 與 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獎金比較 , 較小之金額為獎金之費基 三、 獎金之費基×2.11% =補充保險費 [案例] 健保投保金額為50,600元,1月年終獎金7.5萬、考績獎金5萬,2月業務獎金80,000元 一、 全年累計獎金 :7.5萬+5萬+8萬=22萬         4倍投保金額 為50,600*4=202,400元         全年累計獎金22萬>4倍投保金額202,400,超過17,600元 二、 超過獎金 17,600元 <本次獎金 80,000元,故費基為超過金額17,600元 三、 費基17,600元*2.11% = 補充保費371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9 |留職停薪|

按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 公務人員因 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 情事,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 為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 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 ,且申請人可領有 6個月的公保育嬰留停 津貼 ,以 投保的 平均保險俸額 (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之 8成薪 計算,特別注意是本俸的8成薪,不是全月薪資的8成哦!申請公保育嬰留停津貼的文件送經服務單位審核後,再轉送臺銀公教保險部核辦,由該單位按月發給津貼(訂於每月25日入帳,遇例假日提前1日)。 本人或配偶之 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或重大傷病 , 且須侍奉, 則可申請 侍親留職停薪 ,但機關有准駁權,可不予以同意。公務員這個職業一旦跨入,幾乎沒有喘息的時刻,有時候善意的機關會將侍親留職停薪視為一個讓同仁調適的選項,如真的有需求,可與主管和人事單位討論溝通。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8 |請假規則|

按照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公務人員 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 , 第二年起 ,每年應給 休假7日 ;服務滿三年者, 第四年起 ,每年應給 休假14日 ;滿六年者, 第七年起 ,每年應給 休假21日 ;滿九年者, 第十年起 ,每年應給 休假28日 ;滿十四年者, 第十五年起 ,每年應給 休假30日 。 其他請假類別如下: 一、事假 : 每年准給7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 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7日 ,其 請假日數併入事假 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病假 : 每年准給28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 計算。 三、婚假:14日 ,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懷孕: 於分娩前,給 產前假8日 ,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 娩假42日 ;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五、 陪產假 :因陪伴配偶懷孕產檢,或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 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 , 得分次申請 。陪產檢應於配偶懷孕期間請畢;陪產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喪假 :因 父母、配偶死亡 者,給 喪假15日 ;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 者,給 喪假10日 ;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 喪假5日 。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休假 、 事假、家庭照顧假、病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喪假 , 得以時計 ; 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 ,以及因安胎事由申請其他假別之假時,機關不得拒絕,且 不得影響其考績 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公務人員請假福利優渥,實務上為免影響業務,多請個人休假為主,但部分人員妥善運用權益請滿事病假,一年可請事假7日 + 病假28日 + (女性)生理假3日 + 個人休假 + 其他假別,可長達68日以上/年,再搭配留職停薪的時間規劃,工作職務似僅掛名,考驗機關處理應變能力。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7 |優惠貸款|

公教人員的 房屋貸款 及 消費性貸款 享有優惠利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承作銀行。 目前房屋貸款部分由 臺銀及中 信銀獲選辦理 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 利率 依 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 0.465%機動計息 ; 消費性貸款部分則由土地銀行 獲選辦理 110年至113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 , 利率 依 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碼 0.485%。 雖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很貼心的為大家找好承作銀行,但承作銀行的利率不見得是最優惠方便的,建議多方查詢貨比三家不吃虧!畢竟貸款額度高年限長,累積的利息可觀。 另依據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為紓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發生各項事故時,公教員工得分別依下列規定向機關申請貸款,利率依 中華郵政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碼 0.025% 計算: 1.傷病醫護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六十萬元。 2.喪葬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五十萬元。 3.災害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六十萬元。 4.育嬰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六十萬元。雙生以上者,最高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5.產後護理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三十萬元。 6.長期照護貸款:每一員工最高新臺幣六十萬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6 |文康活動|

按照 「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機關辦理各項藝文及康樂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 文康活動分為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二類: (一) 藝文活動 ,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藝文欣賞、競賽等活動。 (二) 康樂活動 ,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社團、體能競賽、慶生、聯誼、服務、休閒等活動。 文康活動由各機關自行規劃籌辦,最常見的是每月員工生日時,辦理慶生會或直接發放 生日禮券 及等值禮品,算是額外的一點點小小福利,畢竟沒有三節獎金之類的其他給與,這是唯一實質上的小確幸;另外人事單位也會不定期辦一些競賽、抽獎及各類型活動,讓大家有機會獲得額外驚喜。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5 |健康檢查|

按照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 及 「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 規定, 一般公務人員(非一級單位以上主管等職), 四十歲以上 人員 ( 指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滿四十歲者 ) 每 二年實施一次健康檢查 ,補助基準上限為 4,500 元 , 各機關得依其檢附之證明文件,覈實給予公假。 人事單位通常會先調查年度內實施健康檢查人員,40歲以上人員的認定是指到 前一年度12/31日止滿40歲 者,也就是 滿40歲後的隔年才享有健康檢查補助的福利 。人事單位確認後,當事人再請公假至各大醫療院所檢查,記得 收據正本要拿來貼黏存單 申請補助!健康檢查的醫療費用可以超過補助額度,只是申請補助的額度上限為 4,500 元。 部分機關可能提供優於「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等規定之條件,讓40歲以下之公務人員也有機會在機關經費內實施健康檢查,甚至請醫療院所人員前來機關內提供檢查服務。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4 |子女教育|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 「 子女教育補助表 」 規定, 公教人員子女隨在臺澎金馬地區居住,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 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期限為 當學年上學期的十月二十五日前 、 下學期的四月十日前 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 。 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應以 在職期間其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 為要件。 國中小補助 500 元/學期,高中職及專科大學等區分公私立, 依規定標準補助 。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 [申請手續及繳驗證件] (一) 填具申請表 :由申請人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經人事單位複核後,以造冊方式辦理支付。 (二) 戶口名簿 : 於本機關 第一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 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須主動通知人事單位外,無須繳驗。 (三) 收費單據 : 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 簽名。 又未能繳驗收費單據者,得以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雜費(支付)事實之證明文件,併附原繳費通知單申領。 實務上原為紙本申請送件,但由於推行 數位政府概念,人事總處建置「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 以自然人憑證等數位憑證,經由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登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申請生活津貼各項補助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無須列印紙本。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3 |婚喪生育|

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 「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 規定, 結婚、生育補助2個月薪俸額 ; 父母/配偶死亡補助5個月 、 子女死亡補助3個月薪俸額 。 各項補助必須在結婚、生育或死亡事實發生時符合請領規定,並 於 三個月內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 ,填具 申請表、繳驗戶口名簿 ,並 分別繳驗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 。 惟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得確認申請人之親屬關係及各該事實發生日期及法律效果, 得以戶口 名簿或戶籍謄本替代上開證明文件 。 實務上可以紙本申請送件,但由於推行 數位政府概念,人事總處建置「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 以自然人憑證等數位憑證,經由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登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申請生活津貼各項補助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無須列印紙本。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2 |職務代理|

按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各機關現職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 代理職務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 者,其加給之給與,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 自實際代理之日 起, 依代理職務之職等支給 ;如所代理之職務列等列為跨等者,依所定最低職等支給。 實務上常見代理主管或同事的情況,如果代理之職務列等比自己職等高時,那麼連續代理10個工作日以上,可以請領代理職務之加給,例如承辦人代理主管,領有主管加給;7職等承辦人代理8職等職務,則領有7~8職等專業加給差額。 職務代理之加給給與,不僅涉及 10個工作日的薪資加給差額 ,連帶至 未休假加班費、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皆領有差額 ,若相關權責單位漏未注意,記得幫自己爭取權益! [案例] 5/15~7/02代理9職等主管,主管加給9,710元/月。 (5月代理17日、6月代理全月30日、7月代理2日) 1. 代理職務 :( 5月 )9,710*17/31+( 6月 )9,710+( 7月 )9,710*2/31= 15,661元 2. 未休假加班費:代理日期落在1~11月(看月不看日) ,5、6、7月皆有代理事實, 計算比例3/12 。 主管加給比例:9,710*3/12=2,428元 支領時薪差額:2,428/240=10元 支領日薪差額:10*8時=80元 支領未休假加班費差額:年度未休假日數*80元 3. 年終獎金 :5/15-7/2共49日, 30日折算1個月(餘數亦計1個月) , 計 算比例2/12。 支領年終獎金差額:9,710*1.5個月*2/12=2,428元 4. 考績獎金 : 代理日期落在1~11月(看月不看日) ,5、6、7月皆有代理事實, 計算比例3/12 。 支領考績獎金差額:9,710*1個月(甲)*3/12=2,428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1 |考績獎金|

按照 「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 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 者,予以 年終考績 , 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任職不滿一年,而 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 者,則辦理 另予考績 。 年終考績獎懲︰ 一、 甲等 ︰ 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 晉年功俸一級 ,並給與 一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 者,給與 二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二、 乙等 ︰ 晉本俸一級 ,並給與 半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 晉年功俸一級 ,並給與 半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 者,給與 一個半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另予考績獎懲︰ 列 甲等 者,給與 一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列 乙等 者,給與 半個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免職。 年度中 調職人員,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於 12月1日(含)以前調職 ,則 當年考績由新任機關辦理考核 ,如於 12月2日(含)以後調職 ,則由 原任機關考核 ;但無論由哪個機關考核, 考績獎金 原則 均由次年1月1日之在職機關核發 ,即應由 新任機關 發給。 年終/另予考績獎金 核算公式 次年度1月1日 俸給總額 *甲等1 個月(或乙等0.5個月) 以 次 年度 1/1的俸給總額 為基準 (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 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獎金,以最後在職日之俸給總額為準。 [案例] 考試分發112/10/31到職, 112年到職當年度 沒有考績 ;4個月後(次年度113年)訓練期滿, 113年訓練期滿起至年度終了任職未滿1年 , 113年為另予考績。 113年度另予考績獎金 = 114年1月1日俸給總額*1(或0.5)個月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10 |年終獎金|

按照當年度 「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基準為 簡任第十四職等以下人員以 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 之合計數 發給 ,主管人員、十二月份支主管職務加給(含 兼任主管及代理主管)及簡任(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 務加給有案者,另加主管職務加給 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 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 以十二月份所支待遇為計 算基準 ,發給一點五個月之年終工作獎金;二月一日以後各月份到 職人員,如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以及十二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 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年度中退休 人員, 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 所支待遇基準計支 ,由原服務單位辦理(例如一月份退休人員,按一月份所支待遇基準乘以十二分之一發給,餘類推) 。 年度中 調職人員,由該年度12/31日所在機關發放年終獎金。 年終工作獎金 核算公式 當年度12 月份 所支待遇*1.5個月*實際在職月數比例 以 當年度 12 月份 所支待遇為基準 (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計發  1.5 個月 年終,次年春節前 10 日一次發給。 [案例一] 考試分發10/31到職,則 實際在職月數比例3/12 (10/31 在職1日 ,10月即 納入1個月的比例 。) 年終獎金 = 12 月份 所支待遇 *1.5個月 *3/12 [案例二-辭職] 1/31在職至12/2辭職生效(12/1最後1個工作日) ,則 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2/12 年終獎金 = 12 月份 所支待遇 *1.5個月 *12/12 如果是 辭職,至少要做到12/1(12/2辭職生效),才有年終獎金 喔!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9 |未休假加班費|

按照「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公務人員當年具有 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 ;具有 超過十日之休假 資格者, 至少應休假十日 , 應休假(10日 )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 應休假日數(10日 )以外之休假請領: 1. 未休假加班費 :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 未能休假者 , 得 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 2. 休假補助費:休假者 另 依 國內休假日數,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新臺幣六百元 , 未達一日者,按休假時數比例支給 ,於年終一併結算。 特別注意 應休假日數(10日 )以外之休假 , 得 保留至次年 實施,但 不得列抵次年應休畢日數,且不得請領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也就是保留到次年度的休假,一定要休掉而且沒有休假補助費600元喔! 1.未休假加班費核算公式 月支俸給 / 240 (每月240小時)= 時薪 (四捨五入) 時薪* 8 (每日 8 小時) = 日薪 日薪*未休假日數 ( 應休假日數10 日以外 ) =未休假加班費 2. 休假補助費 核算公式 國內休假日數 ( 應休假日數10 日以外 ) *600元 [  案例  ] 月支俸給41,700元,休假日數30日, 已休16.2日 (皆在國內), 未休13.6日 (小數點後代表小時,0.2=2小時、0.6=6小時) 月薪41,700/240= 時薪 174,時薪174*8= 日薪 1,392 1. 未休假加班費13.6日 : (日薪1,392*未休13日) + (日薪1,392*未休6/8日)= 19,140元 2. 休假補助費 :已休16.2日,扣除應休假10日,剩餘 已休日數6.2日 支給休假補助費,(600元*已休6日)+(600元*已休2/8日)= 3,750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8 |國旅卡|

按照「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公務人員當年具有 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 。 應休畢日數(十日以內) 之休假部分: 1、公務人員每人 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萬六千元 為限。但 未具休假十日資格 者,其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假日數,以 每日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計算。 2、前目 補助總額分為自行運用額度及觀光旅遊額度 , 各以新臺幣八 千元 為限,其補助方式如下: (1) 自行運用額度 :公務人員至審核通過之 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 約商店 刷卡消費核實補助。 (2) 觀光旅遊額度 :公務人員至審核通過之 旅行業、旅宿業、觀光 遊樂業或交通運輸業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核實補助。 3、公務人員當年所具 休假資格在五日以下 者,其補助總額 均屬自行 運用額度 ;逾五日之休假補助,屬觀光旅遊額度。 4、公務人員 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 ,於當年確實 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 , 當年補助總 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 [申請程序] 申請人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於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篩選出符合請領休假補助費之消費交易資料 ,由各機關 人事單位或申請人列印休假補助費申請表, 經 申請人簽名送件 。 實務上由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推行 「 經費結報系統 」 ,採用該系統之機關, 申請人於 「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 線上提出申請,每月20日自動產製機關人員請領清冊,拋轉至經費結報系統彙總請撥,無須列印紙本。 建議 刷卡消費前可至 「特約商店」 網站查詢是否為有效店家! 特別注意若 調職他機關,調職前之休假補助費以向原機關請領,並由原機關核發為原則。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7 |加班費|

按照「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公務人員加班費以每小時為單位, 每小時支給基準 按 月支薪俸、專業加給 二項之總和,主管人員及簡任(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者,另加 主管職務加給 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 三項之總和,除以240。 各機關支給每人 加班費時數上限,辦公日不得超過四小時,放假日及例假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二十小時。但因業務需要,得報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支給專案加班費。 超過加班費時數上限的部份,應依加班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假以小時為單位,不另支給加班費。 補休假應於加班後至多二年內補休完畢。 實務上部分機關的 加班時間可計算至分鐘,即不需要當日加班滿1小時,申請加班的時間可以分鐘計,差勤系統再按照整月累積的分鐘數換算成小時,發給以時薪計算的加班費。 特別注意的是 1、2月的加班費,通常機關在這個時間尚未做考績晉級, 所以系統裡的職等是晉級前, 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就是晉級前的職等,機關可以事後再做加班費晉級差額補發,或是等考績晉級更新完畢才做加班費計算,也有的機關是不做任何處理直接發給晉級前為基準的加班費。 加班費核算公式 月支俸給 / 240 (每月240小時)= 時薪 (四捨五入) 時薪* 加班時數 =  加班費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6 |健保|

  [ 每月健保保費計算  ] 按照「 全民健康保險法 」, 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費用計算方式為: 按月支俸給總額,對照 至 「113年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一)﹝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志願役軍人適用﹞」 之月投保金額, 月投保金額 x 保險 費率 5.17 %, 由 被保險人負擔 30 % ,投保單位負擔 70 %,應自付之保險費,由各該服務機關(構)學校每月發薪時代扣。 商調 時在實務上的計算, 公保費 通常由 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生效日前1日止(破月計算 ), 退撫由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當月底(全月) , 健保則由新機關計收調職當月全月保費(全月) 。 健保保費核算公式 月投保金額 * 5.17% * 30% =被保險人負擔金額(每人月) 被保險人負擔金額(每人月) * 投保人數(本人+眷屬) = 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每月) 按「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收作業要點 」,採行「當月最末日在保單位計費」之計收原則,即以 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來計收全月保險費 ,不做破月計算處理。 眷口數第4口以上,免繳健保費; 另 依身分別可能享有優惠減免補助 (長者、身心障礙等)。 [  案例  ] 1/25到職, 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 俸額20,590 + 專業加給21,110 = 41,700元,月支俸給41,700元對照保險費負擔金額表,投保級距金額為42,000元; 健保加保眷屬4人,皆為一般身分,因眷口數第4口免繳保費,故僅計收3眷口保費。 健保全月保費: 月投保金額 42,000* 5.17% * 30% = 被保險人負擔金額 651元/人月 651元/人月* 投保人數4 ( 本人1+ 眷屬3 )= 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 2,604元/月 1/31在本機關投保 , 計收全月健保費共計2,604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5 |退撫|

   [ 每月退撫基金費用計算  ] 按「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 退撫基金由公務人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退撫基金費用按公務人員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公務人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費用計算方式為: 按 每月俸額 × 2 × 提撥費率15% ,由公務人員 自繳 35 % ,政府撥繳 65 %, 自繳之退撫基金費用,由各該服務機關(構)學校每月發薪時代扣 ; 參閱 「113年度公教人員基金繳納費用對照表」 。 商調 時在實務上的計算, 公保費 通常由 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生效日前1日止(破月計算 ), 退撫由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當月底(全月) , 健保則由新機關計收調職當月全月保費(全月) 。 退撫基金費用核算公式 1. 全月 每月俸額*2*15% =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四捨五入)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35%= 全月自繳部分 (四捨五入) 2. 破月(未滿整月)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實際加入日數/當月日數=破月基金費用總額(四捨五入) 破月基金費用總額*35%= 破月自繳部分 (四捨五入) [  案例  ] 1/25到職, 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俸額20,590+專業加給21,110=41,700元 1月計有31日, 在職日數7日(1/25-1/31)。 退撫: 1.全月 每月俸額 20,590 *2*15% =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6,177元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6,177元 *35% = 全月自繳部分 2,162元 2.破月 (1/25-1/31) 全月基金費用總額 6,177元 *實際加入日數7日/當月日數31日=破月基金費用總額1,395元 破月基金費用總額1,395元*35%=破月自繳部分 488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4 |公保|

  [ 每月公保保費計算  ] 按照「 公教人員保險法 」, 本保險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 一般公務人員保費計算主要以 112 年 7 月 1 日 的時間點 劃分費率, 參考 「 公保各類被保險人適用費率表」 : 1. 參加公教退撫基金 , 具 112 年 6 月 30 日(含)以前公保年資 (非年金),按 每月俸額 × 保險費率 7.83 % ,由被保險人 自付 35 % ,政府補助 65 %。 2. 參加公教退撫儲金(112 年 7 月 1 日個人專戶制退撫法) , 未具112 年 6 月 30 日(含)以前公保年資 (全額年金),按 每月俸額 × 費率 16.33 % , 由被保險人 自付 35 % ,政府補助 65 %。 應 自付之保險費,由各該服務機關(構)學校每月發薪時代扣 ; 參閱 「113年度公保 保險俸(薪)額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 」 。 商調 時在實務上的計算, 公保費 通常由 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生效日前 1 日止(破月計算 ), 退撫由原機關計收至調職當月底(全月) , 健保則由新機關計收調職當月全月保費(全月) 。 公保保費核算公式  - 以保險費率7.83%為例 1. 全月 每月俸額*7.83% = 全月保險費總額(四捨五入) 全月保險費總額*35%= 全月自付部分保險費 (四捨五入) 2. 破月(未滿整月) 全月保險費總額*實際加保日數/當月日數=破月保險費總額(四捨五入) 破月保險費總額*35%= 破月自付部分保險費 (四捨五入) [  案例  - 以保險費率7.83%為例] 1/25到職, 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俸額20,590+專業加給21,110=41,700元 1月計有31日, 在職日數7日(1/25-1/31)。 1. 公保 全月 每月俸額20,590*7.83% = 全月保險費總額1,612元 全月保險費總額1,612元*35% = 全月自付部分保險費 564元 2.公保破月 (1/25-1/31) 全月保險費總額1,612元*實際加保日數7日/當月日數31日=破月保險費總額364元 破月保險費總額364元*35%=破月自付部分保險費 127元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3 |破月補薪|

  [ 破月補薪計算 (服務未滿整月) ] 按「 中央政府機關學校薪津及獎金發放日處理原則 」,中央政府機關學校 每月薪津及代扣款,於每月一日發給 ;但 當月到職服務未滿整月者,另行計發入帳 。 1. 薪資 : 服務未滿整月 者,按 實際在職日數 覈實計支;其 每日計發金額 ,以 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 計算。 2. 公保 : 實際加保日數/當月日數 3. 退撫 : 實際加入日數/當月日數 4. 健保 : 按「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收作業要點 」,採行「當月最末日在保單位計費」之計收原則,也就是以 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來計收全月保險費 。 [ 案例一 ] 1/25到職, 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俸額 20,590  +專業加給21,110 = 41,700元 1月計有31日, 在職日數7日(1/25 - 1/31)。 破月薪資 :41,700/31*7=9,416元 公保 :按7/31比例計收 退撫 :按7/31比例計收 健保 : 1/31在本機關投保 , 計收全月健保費 [ 案例二  ] 2/27離職, 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 月支俸給: 俸額 20,590  +專業加給21,110 = 41,700元 2月計有28日,在職日數26日(2/1 - 2/26)。 破月薪資 :41,700/28*26=38,721元 公保 :按26/28比例計收 退撫 : 按26/28 比例計收 健保 : 2/28 非在本機關投保 , 不扣取健保費

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2 |公教優惠存款|

依照「 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 」規定,為培養公教人員儉樸儲蓄習慣,採自願參加方式,給予 優惠存款 待遇, 按月定額存入,隨時自由提取 。 依存款時各承辦儲蓄單位牌告 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機動 計 息,每一 職員每月最高儲蓄額為一萬元 、工友五千元,其每人優惠存款帳戶 最高限額為職員七十萬元 、工友三十五萬元, 超出 部分,改按活期儲蓄存款利率 計息。 辦理方式為填寫公教優惠存款申請表,每月發薪時由各機關學校會計出納人員彙總代向存款銀行辦理,特別注意一個小權益易被忽略, 在機關辦理第一筆撥薪至公教優惠存款帳戶之前 ,我們可以 把自己的閒置資金先自行存入(優惠利率的額度上限為 70 萬元) ,提早享有優惠利率額度。 [案例] 花花 3/21 到職,3/21 ~ 3/31 的薪資是以破月補薪方式另外發放,花花從 4 月薪資開始列到機關的整批發薪,意即機關在 4 月 1 日發薪時,是第一次撥薪到花花的公教優惠存款帳戶,那麼花花可以在 4 月 1 日 發薪之前,先存入一筆自己的閒置資金到優存帳戶 (優惠利率的額度上限為 70 萬元) ,提早開始享有二年期定儲的額度和 優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