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薪資福利 EP.3 |破月補薪|
[ 破月補薪計算(服務未滿整月) ]
按「中央政府機關學校薪津及獎金發放日處理原則」,中央政府機關學校每月薪津及代扣款,於每月一日發給;但當月到職服務未滿整月者,另行計發入帳。
1. 薪資: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
2. 公保:實際加保日數/當月日數
3. 退撫:實際加入日數/當月日數
4. 健保: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收作業要點」,採行「當月最末日在保單位計費」之計收原則,也就是以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來計收全月保險費。
[ 案例一 ]
1/25到職,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俸額20,590 +專業加給21,110 = 41,700元
1月計有31日,在職日數7日(1/25 - 1/31)。
破月薪資:41,700/31*7=9,416元
公保:按7/31比例計收
退撫:按7/31比例計收
健保:1/31在本機關投保,計收全月健保費
[ 案例二 ]
2/27離職,委任3職等本俸1級(俸點280),適用專業加給表二,月支俸給:俸額20,590 +專業加給21,110 = 41,700元
2月計有28日,在職日數26日(2/1 - 2/26)。
2月計有28日,在職日數26日(2/1 - 2/26)。
破月薪資:41,700/28*26=38,721元
公保:按26/28比例計收
退撫:按26/28比例計收
健保:2/28非在本機關投保,不扣取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