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離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公務人員年資未滿 25 年而離職,還可以請領月退嗎?
按照銓敘部108年3月11日部退三字第1084675376號書函所示,公務人員任職滿 5 年,於退撫法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後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且未支領退撫給與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至年滿 65 歲之日起 6 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上開人員之公務人員年資滿 15 年者,得擇領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或兼領 1/2 之一次退休金與 1/2 之月退休金;年資未滿 15 年者,應支領一次退休金。惟其離職後,於轉任其他職域工作後辦理退休(職)時,得併計原公務人員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
因此若公職年資在 15 年以上而未滿 25 年者,符合年資滿 15 年,得擇領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或兼領 1/2 之一次退休金與 1/2 之月退休金的條件,只是須至年滿 65 歲之日起 6 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
也就是多年後要回到原服務機關申請辦理退休審定作業!至於月退金額多少?計算方式大概是最後 15 年的均俸 * 2 * 所得替代率(年資 25 年的所得替代率約 45 %,年資 10 幾年則只有 30 多%),很少就對了,不用期待太多囉。